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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女士透露,張先生是2020年8月17日在山東老家突然病倒的。當時張先生一家四口回到了梁山縣範女士的娘家後,張先生突發腦出血被送進了醫院救治。張先生病倒後,範女士稱要賣房後給張先生治病。“賣房子之前說的特別好,說賣98萬,拿出20萬先給我弟弟治病。”可房子賣完,弟媳拿著還完貸款後的60萬房款,卻變卦了。“她先後一共給了5萬元醫藥費,之後再找她就不給錢了。”
“我們是實在沒辦法才這樣!”張女士說,“爲了給弟弟治病,我們什麽辦法都想了,四處借錢。前期的20多萬元醫藥費是家裏的親戚一起湊出來的。後來醫保報銷後,範女士又拿走了9萬元報銷款和張先生的5萬元工資。”
最令張女士氣憤的是,弟弟生病的九個多月時間裏,妻子範女士鮮有探望,過年後更是“根本沒聯系過”。張先生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姐姐。張女士稱,在張先生生病期間,白天是正在哺乳期的自己和66歲的母親輪流照顧,晚上是哥哥看護。
目前已經停止治療
6月2日,正觀新聞記者聯系到了張先生的主治醫生李主任。李主任告訴記者,“張先生恢複良好,目前已具備點頭、擡手等基本行爲能力,但由于已經拖欠近60天的治療費,醫院不得已只能暫時停止治療。”據了解,目前張先生停止治療已有8天。
6月2日,正觀新聞記者聯系到了張先生的一名護工,該護工稱,他來這4個月的時間裏,沒有見過範女士。
6月2日,正觀新聞記者聯系到張先生老家的村書記,他證實了張女士的說法,並稱“我們電話調解過好幾次,當面也調解過,她不給見面”。
張女士拿出了一份村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,證明稱張先生因腦充血重病,花光了父母的積蓄,妻子範女士不照顧、不支付醫藥費,婚後財産賣了98萬元,拒絕支付醫療費用,家庭特別困難。
6月2日,正觀新聞記者多次撥打範女士的電話,均顯示正在通話中。
家屬將起訴範女士遺棄
張女士向記者透露,家屬希望能拿回本應屬于張先生的財産,爲張先生治病。之後,家屬會向法院起訴範女士遺棄。
對此,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、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爲:根據《民法典》規定,張某與範某夫妻之間有互相扶養的義務,當張某患有重病時,妻子範某有義務盡力照顧,並提供有關治療費用。夫妻雙方因扶養問題發生糾紛,可以經有關部門進行調解,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對方支付扶養費。在丈夫張某患重病期間,如果妻子範某賣房獲取房款,具備扶養丈夫的能力,但拒不扶養,情節嚴重的(比如,因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、死亡的、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、行爲人屢經教育,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難境地的、在遺棄中又有打罵、虐待行爲的),則涉嫌遺棄罪,可根據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,構成遺棄罪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趙良善說,根據《民法典》規定,妻子範某賣房獲取的房款,以及張某的工資、報銷的醫療費屬于夫妻共同財産,有張某的一半。如果目前張某患重病,不具備起訴的能力,張某的母親作爲張某的法定監護人,完全可起訴範某,索要財産。因急需錢財看病,在起訴時,可申請法院先于執行。
正觀記者 楊澤雅
來源:正觀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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